林生

随遇而安的人

【写作】你好,同人文(关于我这十年在同人圈的跌爬滚打)

黑历史展示区

 

 

昨天,一位非常可爱的姑娘私信我,想拉人进一个CP同人文手的QQ群,本人吓得面容失色,连忙输入三遍“不!不!不!”,谢绝了邀请。

 

私信我的小可爱一片好心,被拒绝了,难过地问:“为什么这么排斥呀?”

 

本人回信曰:“此事说来话长。”

 

昨夜,辗转反侧,觉得一笔带过,实在愧对他人的诚挚。决心于今天,写一篇长篇大论,絮絮叨叨,讲述这些年关于同人文,本人的所见所闻所感。

 

 

诚实地告知各位,我已经工作两年,在lofter的用户层中,属于年龄相对较大的那一拨。现在的同人文手们不乏有初中生,抑或是十四周岁未满的少女,可能不清楚当时的情况,在此详细地说明,或许唠叨一点,请谅解。

 

 

十年前,根本没有LOFTER一类的平台,智能手机也没有普及,大家都用电脑上网。想吃CP粮,就去百度贴吧,或者一些二次元属性的论坛,还有晋江的同人版块走马观花。

 

流量最大的当属百度贴吧,想象一下,LOFTER、随缘居、AO3、微博,上述平台所有的同人文和同人图,全部集中在百度贴吧——那是何等盛况,何等热闹。

 

问题随之而来,一个贴吧经营的好坏,完全取决于吧主的人品。

 

热门的同人CP贴吧,文章何其多,水平质量参差不齐。很多读者进入贴吧,第一件事就是点击“精品区”找文。

 

只有吧主有“添加为精品”的权限,所以,一些贴吧内,比起提高文章的质量,同人文手刻意讨好吧主,乃当务之急。

 

贴吧的大吧主,大多数公正无私,即使偶有偏颇,小吧主也会弥补其不足之处。

 

极其个别的CP贴吧,是真的昏聩、无道。

 

唯有和吧主搞好关系的同人文手,才能获得文章的“加精”。


哪怕有一篇文笔、结构吊打精品区所有同人文的小说,只要大吧和小吧沆瀣一气,就能以“发贴格式不符合吧规”为名,恶意删帖。

 

同人文手不服气,上诉:“我写了几万字的帖子,说没就没了?”

 

大吧主寥寥几个字,极度无情:“发帖的格式不符合吧规,删了。”

 

——这位同人文手,刚刚发贴的时候,没人提醒“标题不符合规范”。等到她攒了一定人气,洋洋洒洒写了几万字,积累了上千回复,吧主轻飘飘一句“不符合吧规”,数周的心血就没了。

 

吧务耀武扬威,赶跑同人写手。这种贴吧也不长久,等CP热度减退,差不多就凉了。

 

贴吧,是社群文化的一部分。各位,你们知道还有什么是社群文化的代表吗?

 

QQ群——最让人心寒、至今我依然避之不及的QQ群。

 

在此声明,本人没有贬低QQ群、抹黑各种QQ网聊小伙伴的意思,只是当时我运气坏,加入了一个氛围非常不好的组织,自此,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

 

 

那时候我念大学,粉上一个CP,有点热门,具体哪一对就不说了,我怂,时隔多年依然怕被撕。

 

本人加入了一名为“XXCP同人交流讨论”的QQ群,刚进群,气氛就有点不对劲,群主发消息说:“我的作品都在空间里,需要的自取。”

 

——???群主你的作品??不是吃XXCP的同人文讨论群吗?怎么上来推销你一个人的作品?

 

这个QQ群的群主,本身也是此cp圈的同人文大手,实话实说,写得相当不错,我看了也觉得满足,于是,便在此QQ群内常驻。

 

日子一久,愈发觉得这个QQ群不正常,群内只推销群主写的CP作品,群内成员彩虹屁吹了一个又一个,什么“普希金遗风”、“文笔卓然绝美”、“内涵深刻,堪比晋江一流原创”……

 

最扯淡的是,一位群内成员吹捧这位群主的同人文:“妙!未见前人,有此幻笔也!”

 

——无语,我只见过脂砚斋这么评价曹公的红楼梦。

 

一位同人写手,何等何能,配得上这样的美誉?

 

这帮人之所以坚持不懈地拍马屁,是因为,群主一高兴就会发红包。

 

群内有姑娘写了八百字的读后感,好话说了一火车,这位群内大手便私信她,送了她一箱辣条,嗯,卫龙辣条,十五包。

 

本来他们爱咋咋地,我乃吃瓜群众,埋头吃粮就好了。

 

这时候,出了一件事,于情于理,都不能忍。

 

这位众星捧月的CP大手,编写了一个同人故事,年龄操作,主角(受)14周岁以下,生育。

 

主角未满十四岁,生育,把这两者联系起来,想想,这写的什么玩意儿。

 

读到生育那一段,我的胃部泛酸,一阵生理性不适,反感到了极点。

 

 

本人直接在群里打出这么一段话:“年龄操作也不是这样的,14岁以下算是小孩子,小孩子生育,读了感觉很恶心。”(原话)

 

群内温和一点的成员说:“ABO设定就是这样的呀,不喜欢就不要看,没人逼你。”

 

那时候没有“杠精”一词,脾气暴躁一点的,说:“大大文笔超好的,说恶心的人,脑子有毛病。”

 

我发出去的言论,在QQ群内引起了许多人的口诛笔伐,印象最深刻的,是一个女孩子艾特了我,发出了以下几个字:

 

 

“嘻嘻嘻@XXX,你敢污蔑群主,我就杀了你。”

 

 

这一句威胁,我这辈子都忘不了——竟然有幸收到柯南片场的经典杀人预告,QQ群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。

 

 

不过,我现在还活得好好的,所以,那句威胁纯属放屁(粗鄙之语)。

 

然后本人就退了群——更恶心的是,有群成员看过我的QQ简介,直接把我的QQ号和生日截图下来,跑到我就读的大学贴吧问:“你们知道这个人吗?有她的照片吗?”

 

要我的照片干嘛?爱上我了?日日思君不见君?

 

好在没人理她。

 

这一切,都是在那个群主、那位同人圈大手的默认下进行的,不要以为群主无辜,她之前一直发红包、送小礼物,就是为了方便指挥自己的小粉丝,她指哪儿,粉丝们打哪儿——她写这个CP的ABO设定,刚入圈的新人就不可以写,不然就是抄袭前辈,最后那个新人退了圈。

 

事已至此,四个字形容那个被控制的QQ群——臭如败卵。

 

不过呢,公道自在人心,我毕业出来工作的时候,这位圈内大手“儿童、生育”的文章被投稿到了微博的“雷文吐槽bot”。

 

那条微博下,上百评论都十分正常,大家一致摇头,说,开车不可以牵涉十四岁以下的少年儿童,也批评那个圈内大手,是圈管+圈霸。

 

 

 

关于QQ群的故事,到此为止。

 

 

昨天真诚地希望我入群的姑娘,相信你邀请我参加的QQ群,是一个温暖、友善、相互塞粮、加深友谊的美好组织——只是我,对QQ群有心理阴影,怕表态、怕站队、怕惹人不快——人的心是软的,受了伤,便有了隔阂。

 

 

故而,我不参加任何同人文QQ群或CP交流QQ群,也不会主动勾搭写手“交换灵感”什么的,请各位谅解。

 

 

虽然我一直吐槽LOFTER,但是,LOFTER相比较而言,有一个相对较健全的交流机制,没有革不掉的圈管,也没有独霸一方的圈霸。

 

 

有时我会想,那位QQ群主,也不是一开始就趾高气扬的,因为QQ群内全是赞美她的言论,于是人就膨胀了,慢慢的,听不进反对的意见——QQ群内有一种逼戾的、虚与委蛇的氛围,群主权限大,大家偏向奉承她,其实,过高的赞美即捧杀,是写手最不需要的东西。

 

 

啰嗦地打了长长的一段话,没有针对任何兢兢业业产量的太太,仅仅说明自己为何不加入QQ群,同时亦是自勉——最近夸奖我的读者变多了⁄(⁄ ⁄•⁄ω⁄•⁄ ⁄)⁄戳破自己小小的膨胀。

 

 

亲爱的读者,欢迎你的建议和批评——我们是平等的。

 

 

(づ ̄3 ̄)づ╭❤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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